第一条 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简称“读委会”)是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的组织机构,是联系图书馆与学生读者的纽带和桥梁,其主要职责是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读委会的宗旨是密切学生和图书馆的关系,引导在校大学生更好的利用图书馆,为建设优良学风、丰富校园文化、培育书香校园作贡献。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届任期1年。
2.读委会下设宣传部、秘书部、学习部、信息服务部、流通部,各部在委员会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3.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助理1人,每部部长各1 人,副主任、副部长和委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为主席团成员。
4.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部长、副部长、委员等人选由校团委选任。
第四条 日常工作
1.联系图书馆、校团委及其他有关机构,以便协调、开展工作;参与图书馆读者服务优质评选和其他检查评估活动。
2.负责策划各种有益于学风建设,有益于培育书香校园的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负责日常的接待和解答同学咨询工作,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并向图书馆反映学生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給学生读者;统一组织、安排学生读者与图书馆的和谐共建活动。
4.协助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利用图书馆培训,不定期组织读书研讨、征文比赛等活动,提供新书信息,组织书评,推荐新书、好书活动,协助图书馆举办学者论坛、学术演讲和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
5.协助图书馆办好宣传栏、馆刊,对图书馆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制作委员会网页,并进行更新管理,协助开展影视欣赏、专业图书展和学生捐书等活动。
第五条 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图书馆工作的政策、法规,听取图书馆有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了解和研讨本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内容、服务模式和管理办法,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图书馆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维护馆内学习秩序。
3.收集并向图书馆反映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营造良好的读书风气。
5.积极向学生读者宣传图书馆馆藏及图书馆工作。
6.与图书馆各服务部门对口开展共建“文明服务示范岗”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服务工作。
7.积极参与图书馆或委员会组织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及教育活动。
8.热爱图书馆,模范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争当文明读者。
第六条 工作制度
1.为保证正常开展工作,读委会建立考勤制度,每位委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
2.读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副部以上会议,总结工作,商讨重大事情,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每两周部门要开一次交流会。
3.每学期开学,由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向全体委员通报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负责人向全体委员做工作总结,各部委员向本部门做工作总结。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3次,听取图书馆情况通报和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由各部长负责全面实施。
5.设立接待日并向全校读者公布,主任团专人负责,地点设在委员会办公室。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委员会办公室必须有工作人员值班。
6.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工作负责。
第七条 本条例由读委会讨论通过,校团委、图书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学生读者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