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范图书馆领导干部行为,推动图书馆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以下规范:
1、图书馆领导干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定的信仰、强烈的担当、纯粹的忠诚和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图书馆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带领全体职工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
3、图书馆领导干部应牢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图书馆领导干部应熟悉和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制订行政、业务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时严格遵循学校纪检、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行为,使廉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5、图书馆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反腐倡廉文化建设,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引导职工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部门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图书馆领导干部应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决策机制”规定的程序处理图书馆的日常事务,充分发挥馆务会在处理行政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支部、分工会监督作用;凡馆内重要决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通过民主程序进行。
7、图书馆领导干部应坚持馆务公开,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向馆内员工报告学校和馆内事务和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8、图书馆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带头遵守、自觉执行以上各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