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2、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书,并提供打印件及电子文本给查新受托人;尽可能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献报道和线索;
3、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查新报告提供1份正本给查新委托人。
5、 由于查新工作人员从检索文献、整理、加工、分析文献到正式出具查新报告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份申请需 5~10 个工作日。因此,希望各位老师尽早提出查新申请。
6 、查新委托人若需提前获取查新报告,需同查新人员提前协商并约定好,同时要按时取走报告。
7 、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费用;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