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指标,设立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并负责安排相应工作。
2、具体工作岗位由图书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3、勤工助学学生当班有事须请假,不请假离岗2次者,以自动退岗处理。
4、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采用计时制,每月工作时间为20小时。
5、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报酬,按学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图书馆根据学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人员名单,以及本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7、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由所工作的部门管理,安排具体工作任务,上、下班时间,考勤等等。
8、图书馆认为勤工助学学生不称职,须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辞退;勤工助学学生若辞职,须提前7天告知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