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各服务窗口班次正常有序,更好的服务于读者,工作人员一般不应提出调班要求,有事须请假。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调班后不得出现连班。
三、调班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当事双方均按图书馆《职工岗位责任考核量化标准》处理。
四、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生假)、探亲假。
五、批假权限:
请假时间 | 2天以下 (含2天) | 3~5天 (含3天) | 6天以上 (含6天) |
批假者 | 部门主任 | 图书馆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人事处、图书馆 |
备注 | 请假手续须由办公室备案,6天(含6天)以上者报人事处备案。 | ||
六、请假须知:
1、职工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图书馆职工请假审批表》,部门主任安排好工作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诊、病情严重或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者,须于第一时间向部门主任提出申请,部门主任安排好工作,并凭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该表格由部门主任报送办公室。
3、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4、谎报请假理由经查明属实者按旷工处理。请假须按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如其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情况,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
5、2天(含2天)内假期由部门主任审批,3~5天由图书馆审批,6天以上者须图书馆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报人事处,由分管校领导批准签字。
七、以上规定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人字[20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