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务会议事规则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5371


为凝聚全馆职工的智慧,不断推进图书馆民主化管理进程,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对图书馆的馆务会议事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彰显办馆特色,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水平。

二、议事时间

 定期召开馆务会,如有需要,可随时组织召集。

三、议事内容

 1、年终考核、年度评优;

 2、人员聘用及日常工作中的表扬与批评;

 3、文献资源建设、经费使用;

 4、工作计划与总结;

 5、读者服务工作中出现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6、工作规范的制定与修改;

 7、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与完成;

 8、各部门交流情况;

 9、通报上级及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

 10、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问题

 11、馆领导、各部室主任对一周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确定应提交馆务会讨论或通报的内容,以便上会讨论研究。

四、参会人员

 1、馆长、副馆长、各部室主任、办公室秘书。

 2、根据议事需要临时指定的相关人员。

五、议事程序

 1、办公室秘书负责清点到会人数。对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

 2、馆长主持会议。公布会议议事内容,组织参会人员有序研究讨论。

 3、与会人员集体讨论。参会人员对会议议事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讨论应从不同角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4、形成决议。每次会议对所议内容必须做出明确的决议。

   决议的形成遵循:①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②馆长最后决策的原则。

   对不能会上形成决议的,报请相关校领导,根据校领导指示形成决议。

 5、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议,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播扩散。

六、会议记录

 馆务会记录是图书馆议事决策的原始记录,馆内工作人员办事的原始依据,馆务会必须有记录,办公室秘书负责作馆务会记录。

 1、会议记录的内容:会议应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参会人数、主要内容等。

 2、馆长检查会议记录:查看会议记录是否把该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及决定完整记录。

 3、会议记录的保存:馆务会会议记录是图书馆议事决策的重要记录,办公室秘书负责对馆务会会议记录建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