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习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1994

图书馆学习中心是读者自主学习的公共场所,为充分利用资源,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健康文明的学习环境,制定本办法。

1、开放时间:每天早上 6:00~晚上 11:00。读者自觉遵守开放时间,闭馆时自觉离馆。

2、读者应使用座位管理系统,对号入座,按时离开。

3、读者需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

4、读者应自觉做到“人走书走”,离开时带走自己的物品,文明阅读,拒绝占座。

5、图书馆每日清理占座物品。非指定场所上的个人物品将被视为废弃物进行清理。

6、读者进入学习中心须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在自习室吃零食、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7、保持室内外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接打手机等不良现象。

8、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刻画张贴,不得擅自挪动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