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1624

1、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主页宣传馆藏文献资源、及时发布图书馆动态信息、帮助读者更好利用图书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学校“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为规范、完善图书馆网站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工作,保证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质量,杜绝信息安全事故,加强网站维护和管理,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责任人包括:撰稿人,负责稿件内容正确准确,文责自负;审核人,负责稿件内容的审核,图书馆馆长为稿件内容审核人;发布人,负责及时发布审核通过的稿件,信息参考部指定专人为信息发布人。

3、图书馆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人同意由信息发布人负责发布,图书馆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4、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① 撰稿人撰写稿件,提交图书馆办公室,办公室填写《图书馆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表》;

② 办公室将撰写的稿件交由审核人审核;

③ 通过审核的稿件,审核人在审核表上签字;

④ 办公室将稿件及审核表报送信息发布人,信息发布人及时发布信息。

5、图书馆任何部室或个人撰写的信息稿件,必须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送交审核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6、信息发布人负责对审核登记表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7、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要做到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对通过审核需要发布的信息:在图书馆网站发布的,信息发布人要及时发布;上传到校园网的,要做好发布情况跟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