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收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18-12-05浏览次数:3467

为有效利用社会、团体、个人和本校读者特别是即将离校毕业生的捐赠图书,规范接收处理程序,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图书馆接收捐书方式

 1、接受邮寄捐书。

 2、接受到馆捐书。

 3、各学院学生捐书可由各学院代收,图书馆负责上门接收提取。

 4、捐书由资源建设部进行接收保管,如非资源建设部上班时间,可由总服务台人员代收后转交资源建设部。

二、捐书初步登记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收到捐赠图书后,对图书进行初步登记,记录捐书者姓名、单位和捐书时间,并对要求提供反馈信息的捐赠者提供收到捐赠图书的反馈信息。

三、捐书处理

 对于捐赠品,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收藏。被收藏的捐赠品将归安徽工程大学所有,图书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编入图书馆读者查询目录。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捐赠图书入藏标准:

 1、个人研究专著和特色文献将重点收藏;

 2、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3、品相基本完好;

 4、内容适合大学水平以上的读者阅读。

下列捐赠图书文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版物;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3、非正式出版物(确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等除外);

 4、残缺破损或馆藏复本数较大的图书;

 5、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图书(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6、内容低下、陈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7、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

 8、小于 32 开本、活页书、袋装书、薄册、随书有附件但非光盘、页码少于 49 页等图书(有特别需要除外);

 9、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不收藏的捐赠图书处置方式:

 1、转赠本校读者;

 2、转赠其它图书馆收藏或其他单位组织。

四、捐书信息存档

        所有捐赠图书均由资源建设部进行登记、造册和统计,并在图书扉页上加盖捐赠章注明该书捐赠人信息,捐书去向在图书馆主页上公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