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13

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馆微信平台管理责任部门

  图书馆微信管理责任部门为信息参考部,负责微信的后台操作、信息发布、日常管理、平台维护以及读者信息的回复工作。

二、图书馆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图书馆新闻资讯和通知公告;

  2、图书馆相关活动报道;

  3、图书馆资源宣传;

  4、读书文化相关内容;

  5、读者原创文章投稿;

  6、其他校园相关活动。

三、图书馆微信发布相关要求

  1、图书馆微信平台定期发布,及时更新。

  2、微信平台的新闻发布,按照“图书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执行。

  3、图书馆指定由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4、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