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代查代检工作细则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10

为了满足广大师生读者申报课题、晋升职称、学科建设等的需要,我校图书馆与其他高校图书馆(有出具文献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报告资质)合作,代为申请文献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报告。

 一、代查代检工作管理由信息参考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代查代检流程

  1、委托人填写“文献查收查引委托单”。

  2、负责本项工作的馆员将委托人填写的“文献查收查引委托单”中的相关信息(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文献篇名、期刊名称、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发表时间等信息),提供给其他高校图书馆(有出具文献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报告资质)。

 三、负责本项工作的馆员管理

  1、负责本项工作的馆员要认真、准确的将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与我馆合作的高校图书馆。

  2、起到中介桥梁作用,做好沟通工作,以便教师可以及时的获取检索证明报告。

  3、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四、代查代检费用

   根据与我校图书馆合作的高校图书馆规定的代查代检费用进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