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科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19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提供信息服务,推进图书馆的服务创新,使学科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持续化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科服务工作管理

  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兼职学科服务工作。由信息参考部具体负责学科服务的管理工作。

二、学科服务工作内容

  1、在图书馆主页上设置学科服务栏目,完成二级网页建设,包括学科服务介绍、重点学科及对口学科联系人方式、重点学科的学科信息。

  2、通过电话、E-mail、在线咨询等方式解答读者在资源使用上出现的问题,为其提供代查代检服务。

  3、为对口学科的教师和学生做数据库及文献管理软件等相关培训。

  4、向对口学科的读者宣传推荐馆藏新到专业图书、期刊和数据库等资源。

  5、收集对口学科师生读者推荐书目,供采购参考。

  6、向对口学科的师生读者进行调查,征求其对图书馆的需求意见与建议。

  7、搜集、鉴别和整理对口学科的网络信息资源,并建立和维护学科导航信息。

  8、了解对口学科教师在课题研究中的文献需求,为其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三、学科馆员的工作要求

  1、学科馆员与对口学科确立点与点的联系,并能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进学院等方式建立常态的联系。

  2、图书馆信息参考部定期组织学科馆员召开学科服务经验总结会,了解学科馆员的工作动态和工作计划。

  3、学科馆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