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剔旧细则

发布者:袁良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39

    图书剔旧工作是图书馆藏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优化藏书结构,增强藏书活力,提高图书利用率的重要措施之一。剔旧就是定期对图书馆馆藏图书进行清理,主要包括对内容过时、破损、复本过多等图书进行清理,保证整个馆藏文献的时效性、新颖性,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一、馆藏图书中符合下列情况者经认定后可考虑剔旧

    1、常年滞架不流通的图书;

    2、已失去科研价值、水平较低的图书;

    3、内容与本馆馆藏原则不符的书,如中小学读物等;

    4、利用率低的科技类旧图书留在架上保留 1~2 册(卷、套),多余的可剔旧;科技书有新版本的,过旧版本除留 1~2 册外,其余的剔旧;

    5、与教学大纲不符的过时教材、参考书等,除留1~2 册外,其余的剔旧;

    6、复本过多的图书及各类过时考试用书视流通情况保留一定数量后,其余的剔旧;

    7、破损严重无法修补的图书剔旧;

    8、文学类旧书,视流通情况而定。

   二、藏书剔旧工作由流通部牵头,其他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共同组成剔旧小组,严把剔旧质量关。

   三、剔旧图书及时建立登记清单、完善典藏手续后一律入藏密集书库,按要求分类上架。

   四、剔旧工作一般每年一次,通常安排在暑假时进行。